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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24-03-20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1、分设肉类、水产类、蔬菜原料加工洗涤间或池,并有明显标志。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,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。

2、加工肉类、水产类、蔬菜的操作台、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,并要有明显标志。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。

3、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。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,发现腐败变质、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,不得加工。

4、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“一择、二洗、三切”的顺序操作,彻底浸泡清洗干净,做到无泥沙、无杂草、无烂叶。

5、肉类、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间或池进行。肉类清洗后无血、毛、污,鱼类清洗 后无鳞、鳃、内脏,活禽宰杀放血完全,去净羽毛、内脏。

6、做到刀不锈、板不霉,整齐有序,保持室内清洁卫生。加工结束及时清理地面、水池、加工台,工具、用具、容器清洗干净,定位存放,切菜机、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。

7、及时清除垃圾,垃圾桶每日清洗,保持内外环境清洁卫生。

8、不得在加工、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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