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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及零星维修管理规定及申报程序(暂行)

学院房屋、水电、冷作、空调、蒸汽管道及有关专用线路(通讯、网络、广播、有线电视)等维修(含劳务)已委托校外施工单位具体负责。为进一步规范学院零星维修工作,特制订如下规定:

一、维修内容:本规定所指零星维修为全院(含成教院)范围内公有设施的房屋、水电、冷作、空调、蒸汽管道及有关专用线路(通讯、网络、广播、有线电视)的维修。

二、职能部门:学院上述维修工程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管理,具体工作由基建维修科负责实施。

三、维修申报程序:

1、维修申报流程均由校园网维修系统执行。各部门所有人员均可网上填报维修申请,提交后告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,审核通过后系统自行转至后勤处处理。

2、维修项目由后勤管理处会同有关人员做出预算,按维修工程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。同意后由后勤管理处发出派工单,确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。

3、维修完成后,报修人员必须现场审核,确认施工效果满意后,在系统里提交审核同意,整个维修流程方可结束。

4、急修(如水管破裂、电路突发故障等)项目可先电话报修再系统补办手续。基建维修科接到或发现急修项目后,应立即组织安排施工解决,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汇报。

四、维修项目审批权限:维修预算在五百元以下的项目由基建维修科审批;维修预算在五百元以上、一千元以下的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审批;维修预算在一千元以上、两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分管院长审批;维修预算在2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,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。

五、维修工程的管理:

1、审批结束后的维修项目,应立即与申请单位联系好进场时间,并尽快组织施工。

2、施工中维修管理人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,加强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督,确保工程质量。对隐蔽工程的工程量必须有二名以上管理人员到现场计量签证,保证签证准确无误。若维修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职、弄虚作假造成损失,应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。

3、在施工过程中,一般不允许提高工程维修预算或增加维修项目,若遇特殊情况,确需增加或改变原定项目,必须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才可更改并增加预算。

4、后勤管理处应认真做好项目完工后的验收工作,项目验收必须有二人以上参加。在验收过程中,必须严格执行维修管理规定和学校的有关制度,按质量要求、准确无误、实事求是把好验收关。

5、工程的结算。工程结算有定额的必须按国家及江苏省有关定额规定进行,无定额的应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工料分析,由集体讨论定价。所有工程结算款额必须送有关部门审计,以审签金额为准。

六、本暂行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实行,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。

江阴职业技术学院

2019年5月

附联系方式:

於村夫 办公室: 86022715